慢老護膚是甚麼?法規定位與宣傳字眼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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Сайт на русском慢老護膚(slow ageing)是一個市場用語,指透過日常持續護理,令老化跡象較慢出現;它不是韓國《化妝品法》的分類。在韓國,只有經食品醫藥品安全處審查或報告的改善皺紋功能性化妝品,才可在法規意義上標示改善皺紋,防曬功能亦要按功能性化妝品程序辦理。所以賣慢老產品時,先要確認該產品實際有哪些功能性標示,而不是只看「慢老」二字。以下逐步說明慢老護膚的意思和標示規則。
第一步:弄清「慢老護膚」的意思
如果說「抗老(anti-ageing)」帶有對抗年齡的意味,「慢老」則是接受自然老去、但以日常護理放慢速度的概念,多見於品牌理念、系列名稱和宣傳字句。
不過,韓國《化妝品法》1第 2 條和施行規則2第 2 條都沒有「慢老」或「抗老」這個分類。法例訂明的是功能性化妝品的類別,慢老只是加在上面的市場說法。
第二步:確認哪些產品可以聲稱改善皺紋
《化妝品法》第 2 條第 2 款(乙)把「有助改善皮膚皺紋的產品」列為功能性化妝品;施行規則第 2 條第 3 款再具體寫成「為皮膚帶來彈性,紓緩或改善皺紋的化妝品」。同條第 4、5 款則是紫外線相關的功能。
要標示這些功能,每個品項都須按該法第 4 條接受安全性及有效性審查或提交報告,並在包裝上標示「기능성화장품」字樣或當局指定圖案(第 10 條第 1 項第 8 款)。換言之,同一個慢老系列中,有的產品可能是功能性化妝品,有的不是。整個制度可參考韓國功能性化妝品。
對零售商來說,最實際的做法是在貨品資料表為每個品項加一欄「韓國功能性標示」,寫明是否屬改善皺紋或防曬功能性化妝品、審查或報告編號,以及包裝上的核准功效字句。這樣店員講解或網店上架時,便可按表內資料說明,不會把同系列其他產品的功效套用到沒有相關標示的產品上。
第三步:遵守宣傳規定
《化妝品法》第 13 條禁止以下標示或廣告:
- 令人誤以為是藥品;
- 令非功能性化妝品看似功能性化妝品,或與審查結果不符;
- 以其他方式欺騙或誤導消費者。
慢老文案最常踩中的是第二點。為非功能性產品寫上「減少皺紋」「改善彈性」,可能被視為令人誤以為是功能性化妝品的廣告。
近年的新指引亦要留意。據《News Seoul》2025年1月報道,食品醫藥品安全處修訂「化妝品標示・廣告管理指引」,新增以下禁用類別:「皮膚年齡減少 n 歲」、醫藥專業人士指定或推薦(如「醫院專用」)、人體來源成分(如外泌體)、以及誤導產品使用方法(如微針)的說法。「肌齡年輕幾歲」在慢老宣傳中很常見,要特別小心。
第四步:分清可用、要核實和應避免的字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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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類別 | 例子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相對穩妥 | 「慢老系列」「日常護理」、成分、質地、用後感描述 | 以品牌概念和事實為主 |
| 要先核實 | 功能性字眼(改善皺紋、防曬) | 確認該產品已審查或報告,且不超出核准範圍 |
| 應避免 | 「肌齡減少幾歲」「醫院專用」、令人聯想到療程、再生、治療的說法 | 屬指引禁用字眼或可能被視為藥品宣傳 |
第 14 條要求有關事實的宣傳可以舉證,涉及數字或比較的字句都要有證明資料。
第五步:入貨時要核對的事項
- 逐個品項確認功能性地位:向供應商索取審查或報告編號。
- 當地規定:韓國的改善皺紋功能性地位不會自動適用於香港或其他市場,要另行了解當地對皺紋相關字眼的規管。
- 翻譯字句:韓文宣傳中的數字或比較,沒有證明就不要搬到本地網店。
- 相關產品:慢老系列中的面膜,亦要一併確認片材和存放條件(面膜材質分別)。
SEONGWOO GLOBAL 是 Arocell 的官方總代理。Arocell 是以面膜與抗老護膚為主的韓國生物美容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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